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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单位
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省民政厅
社会团体登记收费
省民政厅
申请费
10元
计价费1996(602)号
省民政厅
登记费
90元
含证书费
省民政厅
变更登记费
40元
省民政厅
公告费
按实际支出收取
琼价费字1993(408)号
省民政厅
收养登记费
省市县民政厅局
收养申请手续费
1992价费字349号
省市县民政厅局
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居民华侨下同)
20元
省市县民政厅局
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 下同)
50元
省市县民政厅局
收养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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