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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西药部分
 
  1. 抗微生物药
  2. 抗寄生虫病药
  3.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镇痛药
  4. 麻醉用药
  5. 维生素及矿物质缺乏症用药 
  6. 营养治疗药
  7. 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
  8. 调节免疫功能药 
  9. 抗肿瘤药
  10. 抗变态反应药
  11. 神经系统用药
  12. 治疗精神障碍用药
  13. 呼吸系统用药
  14. 消化系统用药
  15. 循环系统用药
  16. 泌尿系统用药
  17. 血液系统用药
  18. 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
  19. 专科用药
  20. 诊断用药物
  21. 生物制品

 

中成药部分
 
  1. 内科用药
  2. 外科用药
  3. 妇科用药
  4. 眼科用药
  5. 耳鼻喉科用药
  6. 骨伤科用药
  7. 皮肤科用药
  8. 民族药

 

中药饮片部分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西药部分
分类

编号

         

 

限制使用范围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21、生物制品

     甲类

  908

多价气性坏疽抗毒素

Mixed Gasgangrede Antitoxin

注射剂

  909

白喉抗毒素

Diphtheria Antitoxin

注射剂

  910

抗狂犬病血清

Rabies Antiserum

注射剂

    911

抗炭疽血清

Anthrax Antiserum

注射剂

  912

破伤风抗毒素

Tetanus Antitoxin

注射剂

  913

肉毒抗毒素

Botulinum Antitoxin

注射剂

 
  1. 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通用名,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用小括号注明曾用名称。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英文名称主要为INN
  2. 剂型:“片剂”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分散片、阴道片、划痕片。“胶囊剂”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 药品分类:药品根据临床药物学和科室用药分类,临床各科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 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 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重复药品及剂型以“*  *”注明,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6. 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