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召开业主大会完成商定事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基础上,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申请办理服务收费备案。
二、申报办理收费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登记书面函;
2、填写《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8、商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会议纪要;
9、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三、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应如实提供备案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因提供虚假材料进行价格备案后产生相关收费纠纷的,责任由相关行为各方自行承担。
四、经备案登记后的收费备案登记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价格主管部门各存一份。此表可在《海南价格网》上下载或自行复印。
附表: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登记表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