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申报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2、由省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制定(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申报表》一式两份(附表)。
3、单项成本测算表,即:“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测算表”和“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计算明细表”。
4、提供有关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阅后退还)。
5、有财政拨款的申报单位,提交财政拨款预算资料一份。
6、该项目如果外省已开展并收费,请提交外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相关申报程序: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价格申报审批程序
附表下载:
《制定(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申报表》
价格申报受理意见通知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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