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含义 |
不诚信的具体表现 |
| 1 |
无虚假标价 |
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 |
1、饭店在门口标明:新鲜牛肉每盘25元,但消费者结帐时却按每盘36元计算,并称25元的是小盘,以虚假标价误导消费者;2、家私商场,一款衣柜在标签上写产地“意大利”,而实际产地却是广州。 |
| 2 |
无价外加价 |
不得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
某饭店提供给顾客的菜单上标明某菜品15元/盘,实际顾客结算时却按照18元/盘的价格结算,若顾客不查阅帐单则多支付3元的价格。 |
| 3 |
无价格误导 |
没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或以虚构商品升值前景,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行为 |
1、售楼员在向消费者推荐某楼盘时,毫无根据地虚构该楼盘升值潜力,诱导成交;2、饭店门口明示“特价套餐5元”,而实际该饭店的所有套餐一律15元以上,顾客追问时却说“特价已售完”。 |
| 4 |
无虚夸标价 |
经营者对标示的市场最低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可提供依据或有事实比较 |
1、箱包经营者打出“全市最低价”或”所有价格低于本行”等诱导性文字,但实际价格却与同行相同甚至高于同行。2、某手机广场标示“手机全市最低价”,但实际的最低价并没有依据,也无从比较。 |
| 5 |
无虚假折价 |
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要与实际相符 |
1、某商店标示“全场2折”的文字进行宣传,但实际却只有2种商品2折销售;2、服装店标示全场8.5折,但某顾客购买的大衣,原价980元,打8.5折应为833元,但实际标价为870元。 |
| 6 |
无模糊馈赠 |
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馈赠物品不得是假劣商品 |
1、商场标示“购物满300元,有礼品赠送”,但未标明赠品的名称、数量,顾客购物满300元之后只赠送了化妆品试用装或者报纸一份。2、药店打出“买某药三盒有礼品赠送”而实际的赠品是顾客在购买另一种药品时可以享受“低价”,而这里的“低价”实际上是原价。3、超市标示“某商品买一赠一”,而顾客购买后则称附有赠品的该商品已售完。 |
| 7 |
无虚假抽奖 |
在举行购物满一定金额的抽奖活动,以吸引消费者购物时,必须确定奖项和奖品的真实有效性,中奖规则必须规范。 |
1、商场打出“购物100元以上即可参加抽奖,设一、二、三等奖且有高价值的奖品”,但实际上却根本无人中奖。2、商场标明“购物即可抽奖,中奖率100%”然后演变为不购物也可抽奖,而所有的奖券都是鼓励奖,奖品为中奖者可以2折的优惠价格购买该商场的所谓“18K”金饰品,虽价格低廉,但大部分是假冒伪劣的“18K”金。 |
| 8 |
明确价格附加条件 |
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要明确标示,不得含糊或虚假标示附加条件 |
商场打出“买200送200代金券”的公示,但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该代金券只能在下次购物时才可在指定柜台,对指定的物品消费,从而误导消费者盲目消费。 |
| 9 |
无虚构原价 |
没有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行为 |
1、电子商城MP3产品标价签标示原价498元,现价降至380元,但不能提供原价的交易票据。2、某箱包经营者大声宣传“本店因资金周转不灵(或房租到期、装修转行)特降价处理该店所有商品”,而实际上却根本没有上述状况,价格也和原价差异不大。 |
| 10 |
履行价格承诺 |
经营者在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要完全履行 |
商场承诺“在2006年4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凡购买某商品返现金200元”而实际消费者消费该商品后商场却说活动已过期。 |
| 11 |
价格对比真实 |
经营者在交易时表明自己的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时,所表明的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不能以虚假的价格数据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
电器经营者告诉顾客某型号洗衣机的价格为2600元,比对面商场的该型号洗衣机价格低300元,诱导消费者购买,而实际价格却无明显差异。 |
| 12 |
质价相符 |
经营者根据所经营商品的价值及其规格、等级、质量、性能等相关情况制定商品价格,不能吹嘘产品或服务以抬高价格。 |
百货商店出售洗发水称之为名牌产品,去屑效果明显,而消费者购买使用后并无任何改善,并发现该品牌并不知名,或该产品非正规厂家生产。 |
| 13 |
量价相符 |
所出售商品时必须使数量与实际交易金额相符。 |
1、农贸市场出售香蕉1.20元/斤,顾客购买2斤合计2.40元,而实际却只有1.60斤。2、农贸市场出售小油菜、生菜时在上面洒大量的水,使消费者购买时的重量大于实际重量。 |
| 14 |
明码标价 |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等有关情况。明码标价时要按省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价方式,按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测的标价签、价目表的内容标价,不能缺项漏项,或项目填写不全。 |
不在收费场所或营业大厅的醒目位置,标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或悬挂《收费许可证》正本或经营者只在标价签上注明价格,其他内容如:产地、规格、等项目都不标示。 |
| 15 |
无价格垄断 |
经营者不得通过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
1、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价格垄断行为。2、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3、凭借市场支配地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4、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实际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5、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 |
| 16 |
无价格歧视 |
同样的商品、同样的服务,不得针对不同的顾客实行不同销售价格。 |
1、某商品标示“18岁女性购买实行半价“;2、某此旅游景点对本地人实现半价,外地游客实行全价。 |